运输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
来源:本站    日期:2009-05-06

一、 矿井主要运输方式

我市煤矿受煤层赋存条件影响,生产规模普遍不大,矿井运输方式主要使用

人力推矿(板)车、矿用小绞车运输,小部分矿井还使用了矿用机车进行运输。

 

二、《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运输的主要规定

1、第347条:(一)低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第348条: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示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3、第349条: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4、第351条: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二)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三)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高度站同意。(四)列车通过斩风门,必须设有当开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五)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示。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口。(六)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七)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八)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5、第356条: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米;在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米。(二)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米。(三)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米。

6、第358条:长度超过1.5KM的主要运输平巷,上下班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严禁使用固定车厢式矿车、翻转车厢式矿车、底卸式矿车、材料车和平板车等运送人员。

7、第360条:乘车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二)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三)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四)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2车箱之间搭乘。(五)严禁超员乘坐。(六)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七)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8、第362条: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二)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三)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9、第363条: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毫米。

10、第364条: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11、第370条: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二)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三)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四)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五)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六)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矿井提升使用矿用提升绞车,并装设齐全的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

 

12、第371条:倾斜井巷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轨道的铺设质量符合本规程第353的条规定,并采取轨道防滑措施。(二)托绳轮(辊)按设计要求设置,并保持转动灵活。(三)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过卷距离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四)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

13、第372条: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一、 矿井常见运输事故及预防

1、矿井常见运输事故

1)行走时,不注意前、后来往的车辆,遇到车辆运行不及时躲避,造成伤亡事故。

 

轨道上面没有车,大摇大摆我来过;车辆来了躲不及,发生事故出灾祸

 

2)不遵守井下的有关规定,爬车、蹬车造成挤伤、摔伤、碰伤或触电。

 

扒车、跳车、飞矿车,“身手矫健”善腾挪;一朝失手必酿祸,侥幸心理要不得

 

3)爆破工在运送爆炸材料时,不按规定进行运送,使雷管受挤压或震动过大而爆炸伤人。

4)乘坐乘人车时身体伸出车外,车未停稳就急忙上、下车被刮伤、挤伤。

 

车没停稳我就下,够刺激来又潇洒;一旦失足后悔晚,一念之差难回家

 

5)人力推车时,不注意前、后行人和车辆,或放飞车,或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人推一部以上车辆,造成碰伤、撞伤、挤伤等伤人事故。

6)巷道断面太小、或侧向推车,造成行人碰伤、挤伤甚至死亡事故。

2、矿井常见运输事故主要原因

1)行人违章。如爬车、蹬车;列车运行时在巷道中间行走。

2)司机违章作业。违章顶车;推车人一人推一部以上车辆;推车人侧向推车。

3)运输管理不严密。巷道中杂物多、巷道变形未及时修复;缺少必要的阻车器、信号灯。

3、矿井运输事故预防措施

1)遵守运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爬车、蹬车。

2)遵守人力推车规定。人力推车时,人员必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发出信号;严禁放飞车;同方向推车时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3)严格运输管理。电机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修机车及矿车。

4)巷道断面按规定施工,矿井轨道按标准铺设,加强维护。

5)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要在轨道中间行走,不要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6)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安全观念太淡漠,斜巷行人又行车;一旦斜巷跑了车,车毁人亡出恶果

 

7)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8)路过有人正在工作的地方,一定要先打招呼,以免掉物碰人。

9)行走过程中,要随时注意井巷里的各种信号,来往车辆路过,不要大声说笑、吵架和打闹。

 

四、机车运输事故及预防

1、机车运输事故及原因。机车运输条件比斜巷优越,但在平巷巷道中,敷设各种管路、电缆,设置风门等,对行车行人不利,更重要的是有些巷道变形失修,环境恶劣,加之司机违章操作,行人违章行走,易造成机车运输事故,主要有:

1)列车运行伤人事故。以撞车、追尾与掉道碰人等事故居多,常见有:司机违章作业,开车睡觉,开着车下车扳道岔,用集电弓作操作开关,把头探出车外观望等造成司机伤害事故。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差,机车与矿车、矿车与矿车的连接不符合要求,或使用不合格的连接件,导致设备故障,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管理水平跟不上,轨道质量差,巷道杂物多,有的还缺少必要的阻车器、信号灯等,造成机车伤人事故。倒车伤人。制动装置失灵造成事故。

2)行车行人伤亡事故。列车行驶中与在道中心行走人员相撞,人员违章蹬、扒、跳车碰人,从而造成伤人事故。

2、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司机及有关人员的技术水平与安全意识。

2)加强巷道维修与管理,改善运输环境条件,减少道路故障,保证车辆及人员畅通无阻。巷道内施工时要有防范措施。

3)机车司机必须认真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严禁非司机操作。

4)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严禁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人员。

5)加强设备维修,保证机车在完好状态下工作。

 

五、斜井运输事故及预防

1、倾斜井巷提升运输事故。

倾斜井巷的提升运输是整个矿井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斜巷的运输环节多,战线长,分布面广,环境复杂多变,易导致各种运输事故,主要有:

1)斜巷中,车、人同行,当发生跑车事故或掉道时,挤伤、撞伤行人,严重时造成死亡事故。

2)斜巷提升因松绳或串车提升因松绳引起的断绳跑车伤人。

3)斜巷较车操作工违章开闸放飞车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斜巷矿车掉道硬拉断绳跑车伤人事故。

5)斜巷绞车运输未送警示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6)斜巷绞车连接装置用其他物料代替销子造成的伤人事故。

7)斜巷绞车操作工未认真检查钢丝绳,造成断绳跑车伤人事故。

8)斜巷非绞车操作工操作绞车造成伤人事故。

9)斜巷矿车插销没有防脱装置或防脱装置失效,造成跑车伤人事故。

2、斜井运输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钢丝绳强度降低;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绳径减少过限;钢丝绳锈蚀过限;钢丝绳出现硬弯或扭结;提升过载;刮卡车辆;拉掉道车辆。

2)连接件断裂。连接件有疲劳隐裂或裂纹;刮卡车辆张力过大。使用人合格的代替物作连接件。

3)矿车底盘槽钢断裂。底盘槽钢锈蚀过限,失于管理;超期服役,遭受严重脱轨冲击形成隐患。

4)连接销窜出脱轨。没使用防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轨道或矿车质量低劣,运行颠簸严重。

5)制动装置不良。制动装置出现故障引起制动力不足。

6)工作失误。没挂钩或没挂好钩就将矿车从平巷推下斜巷;未关闭阻车器(或阻车器缺损)就推进矿车造成跑车;推车过变坡点存绳造成坠车冲击断绳跑车;下重物,电动机未送电又没施闸造成带绳跑车(放飞车);钢丝绳在松弛条件下,提升容器突然自由下放造成松绳冲击。

3、倾斜井巷提升运输事故的防治措施。

1)按规定设置可靠的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实现“一坡三挡”。

2)倾斜井巷运输用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实验。

3)对钢丝绳和连接装置必须加强管理,设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矿车要设专人检查。矿车连接钩环、插销的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装置。

6)严禁用不合格的物件代替有保险作用的插销;严禁用不合格的物件代替“三环链”。

7)斜井串车提升,严禁蹬钩。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8)斜井轨道和道岔质量要合格。

9)斜井支护完好、轨道上无杂物。

10)滚筒上钢丝绳绳头固定牢固。

11)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在各岗位的工人应分期分批进行脱产技术培训、学习,使其了解所担任工种有关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性能技术特征与操作中的安全规定,以提高业务素质与操作水平,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严格岗位责任制,增强工人的责任心。绞车司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在开车前要详细做好各项检查,特别是制动装置要灵活可靠,运行中密切注意钢丝绳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把钩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全功能,检查各矿车的连接情况、装载情况、牵引车数,不符合规定不准发出开车信号,严禁超挂、超重提升。严禁先打开挡车装置后进行挂钩操作;严禁矿车在没有运行到安全停车位置就提前摘钩;严禁在松绳较多的情况下把矿车强行推过变坡点。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设备的技术管理,定期检查、检修、测定各环节设备,保持设备完好状态。

 

六、相关事故案例 

1连城县××煤矿“6·19”斜井跑车事故。1994619日凌晨230时左右,雷××推车至+310水平车场后,打信号与井口联系要求放空车,地面打点工温××听到信号后,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将三部空车同时下放(矿里有三根插销,一条三环链放在井口,每次最多只允许放二部车,第三部矿车是无法联接的),其中从钩头至尾端第三部车与第二部车用电缆联接,当串车快到下部车场时电缆松开,造成尾端矿车飞车,当场撞死井下推车工雷××。事故原因:直接原因是井口打点挂钩工温××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私自超挂一部矿车,且用电缆联接第二部与第三部矿车,电缆松开后造成飞车事故。雷××打完信号后,没有按规定进入躲避峒是该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绞车司机刘××没有制止温××的违章行为,违反了绞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也是该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2新罗区××煤矿“9.9”运输事故。9399日,许××在该矿区37号煤运巷运煤途中,因轨道敷设不合格,接头处不平整,坡度太大,造成重车上坡推车困难,许××便用肩膀顶车,因力气不够,矿车在重力作用下倒退下滑,造成许××脑袋被矿车和支架挤压,当场死亡。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一是巷道断面太小,矿车与巷道壁安全间距不够、坡度太大;二是工人操作不当,用肩膀顶车形成侧向推车。间接原因是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