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冒顶透水中毒窒息应急手册
来源:    日期:2011-09-29

 

煤矿冒顶透水中毒窒息应急手册

[煤矿冒顶]

一、情况简介:按照顶板一次冒落的范围及造成伤亡的严重程度,可将常见的顶板事故分为两大类:大冒顶和局部冒顶事故。

(一)大冒顶的预兆

采煤工作面不断向前推进,采场控顶面积便逐步增大,当厚度不大的直接顶逐渐塌落,而坚硬的老顶大面积悬露时,在工作面顶板岩层形成一个自然压力拱,煤壁受压发生变化,造成工作面压力集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作面支架对顶板的总支撑力不能与维持顶板稳定下沉的要求相适应,就会出现大冒顶(或称切顶) 

1)顶板的预兆: 

①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这是由于直接顶和老顶发生离层或顶板切断而发生的声响。 

②顶板岩层破碎、下落、掉碴。掉碴一般由少变多,由稀变密。 

③顶板裂缝增加或裂隙张开,并产生大量的下沉。 

⑵煤帮的预兆。由于冒顶前压力增加,煤壁受压后,煤质变软,片帮增多。使用电钻打眼时,钻眼省力;用采煤机割煤时,负荷减少。 

⑶支架的预兆。使用木支架时,支架大量折断,发出声音。使用金属支柱时,顶板来压引起活柱快速下沉,连续发出“咯,咯”的响声,支柱发颤。工作面使用绞接顶梁时,因受顶板冲击压力,顶梁楔被弹出或挤压,俗称“飞楔”。底板松软或底板留有底夹石、丢底煤时,支柱会大量插入底板。 

⑷工作面瓦斯含量增多或淋水增大。含有瓦斯的煤层,冒顶前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增加。 

(二)局部冒顶的预兆

  局部冒顶的发生主要决定于顶板的岩石性质以及支架对每一块顶板的支撑力。当顶板破碎、节理发育时,不进行支护,就会发生冒顶。在地质条件变化的区域,也易发生冒顶。有时尽管顶板比较稳定,但忽视支架规格质量,违反作规程,也会引起局部冒顶。 

1)工作面遇到小地质构造;

2)顶板裂隙张开,裂隙增多,敲帮问顶时发出不正常的声音;

3)顶板裂隙内卡有活矸,并有掉碴、掉矸现象,先小后大;

4)煤层与顶板接触面上,极薄的矸石片不断地脱落;

5)滴淋水从顶板劈裂面滴落。

二、发生冒顶事故后如何自救

1)发现采掘工作面有冒顶的预兆,自己又无法逃脱现场时,应立刻把身体靠向硬帮或有强硬支柱的地方。

2)冒顶事故发生后,伤员要带好自救尽一切努力争取自行脱离事故现场。无法逃脱时,要尽可能把身体藏在支柱牢固或块岩石架起的空隙中,防止再受到伤害。

3)当大面积冒顶堵塞巷道,即矿工们所说的“关门”时,作业人员堵塞在工作面,这时应沉着冷静,由班组长统一指挥,只留一盏灯供照明使用,并用铁锹、铁棒、石块等不停地敲打通风、排水的管道,向外报警,使救援人员能及时发现目标,准确迅速地展开抢救。

4)在撤离险区后,可能的情况下,迅速向井下及井上有关部门报告。

三、预防冒顶的措施 

(一)预防大冒顶的措施 

 (1)掌握工作面顶板周期来压规律。在确定工作面支架的总支撑力时,必须考虑顶板的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规律。如果支架总支撑力只能适应平时顶板压力,当有周期来压时会给工作面造成严重威胁。在支架的总支撑力不足应付周期来压时,掌握了顶板活动规律,在来压前加强支护,多增支架,并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则可以防止冒顶。所以,采掘工作面有备用支护材料是十分必要的。

 (2)采煤工作面要有合理的支架规格和支护密度。

 (3)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因为工作面进度慢,顶板下沉量大,所以顶板不完整,木支架折损多,反应在金属支柱上的压力也大。由于进度慢,支柱大量折损,便使得工作面的总支撑力减小,这就容易推垮工作面。故应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 

(二)预防局部冒顶的措施 

(1)支护方式必须和顶板岩石性质相适应。

(2)采煤机采后要及时支柱。 

(3)整体移置输送机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工作面上下出口要有特种支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一般采取在上、下平巷中超前工作面架抬棚,在机头、机尾处架抬棚,有时要加打密集支柱或木垛等措施加以特别支护。

(5)防止放炮崩倒棚子。 

(6)认真做好回柱放顶工作。回柱放顶一定要及时,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回柱后顶板仍不冒落,超过规定悬顶距离时,必须采取人工放顶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强制放顶。

(7)坚持正规循环作业。 

(8)坚持执行必要的制度。如敲帮问顶制度、验收支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金属支架检查制度、交接制度、顶板分析制度等。

四、专家提醒

冒顶事故是矿井中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发生冒顶事故有些属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限,而更多的则是由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造成。其主要原因有思想不集中麻痹大意,地质构造不清、地压规律不明,支护质量不好、检查不及时等。因此,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严禁“三违”。

五、案例分析

事故发生时间:2002104

 事故发生地点:武平县岩前镇洋坑村鸳坑钟锦宗无证煤峒

 事故性质: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伤亡情况:死亡5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7万元

(一)矿井概况

   钟锦宗无证煤峒是当地村民合股集资开办,其中钟锦宗占40%、钟富文占40%、钟万有占15%、钟日升占5%。钟日升为当地村委会会计兼民兵营长,其股份为不出资股份。钟锦宗为矿长,钟日富为安全员兼会计,钟万有为出纳。该矿从20014-5月间开始非法生产,截止20029月生产原煤2000多吨。

该煤峒为独眼井平峒,沿煤下山开采,井下使用非矿用通风设备,编织袋导风筒,胶质电线,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事故发生时,矿井电源是从岩前镇洋坑村钟锦宗家中引出。该矿生产的煤炭由钟富文、钟万有非法收购后,在无《煤炭准运证》、《煤炭经营许可证》情况下进行非法倒卖。

 该矿20016月以来,两次被地矿部门和镇政府查封,但业主仍违法启封,非法组织生产。

 2002年镇煤管站对其两次下达查封通知单,要求停止非法开采。但业主继续非法、冒险组织开采。

(二)事故经过

 10月4800,钟锦宗带领4个儿子(钟日富、钟日龙、钟日明、钟日平)和工人钟国兴、钟锦兴等人进入沿煤下山工作面。钟锦宗在工作面负责耙煤,其它人员用土箕将煤提到主平峒的板车上。9:00,在准备装第二车煤时,工作面发生冒顶。钟锦宗被冒落的煤埋压。钟日富等人立即进行抢救。当清到钟锦宗头部时,钟日富即叫钟锦兴、钟日平、钟日明到井口取木板、锄头等工具。当钟日明返回作业地点时,发现在现场抢救的4人也被埋压进去。即报告当地有关部门,经过58小时奋力抢救,把被埋压的5人救出,均已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下,非法组织开采、违章冒险作业。

 2)间接原因

 1.未按规定将该无证矿井列为关闭取缔的矿井,致使该矿井长期非法开采。

 2.违反规定擅自对非法矿井提供电源。

 3.对该矿井违法开采制止取缔不力。

4.对“四证”不齐的矿井未按规定列为关闭对象,予以关闭取缔。

 5.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打击不力。

 6.对国家和省里部署的小煤矿关闭工作贯彻落实不力。

[煤矿透水]

  一、情况简介:煤矿透水,是指在坑道里掘进或采煤的时候,挖穿洞壁接通地下水或者积水的废弃坑道及采空区,引发的事故。矿井发生透水前的预兆:

1“挂汗”。积水区的水通过煤岩裂隙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聚结成许多水珠的现象叫挂汗。区别真假“挂汗”的方法是:仔细观察新暴露的煤壁面上是否有“挂汗”,若有属真“挂汗”是透水预兆。

2)“挂红”。矿井水中若含有含铁的氧化物,当它通过煤岩裂隙渗到采掘工作面的煤岩表面时,会呈现暗红色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

3)水叫。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水向煤壁裂隙挤压时,与两壁磨擦会发出“嘶嘶”声,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水源较近了,透水即将发生。

4)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空气温度会骤然下降,煤壁发凉,人进入工作面有阴冷的感觉,但如果积水区内的水温较高,采掘工作面接近反而温度升高。

5)出现雾气。如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

6)矿山压力显现增强。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压力明显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片帮、冒顶次数增加。

7)顶板淋水加大、水色发浑、有臭味。

8)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发氢等有害气体。

二、发生透水事故后如何自救

(一)被矿井水灾围困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1)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如系老空透水,则须在避难硐室处建临时挡墙或吊挂风帘,防止被涌出的有害气体伤害。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2)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情绪安定、自信乐观、意志坚强。要坚信上级领导一定会组织人员快速营救;坚信在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带领下,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共渡难关,安全脱险。要作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除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3)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
  (4)被困期间断绝食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5)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得救后,不可吃硬质和过量的食物,要避开强烈的光线,以防发生意外。

(二)煤矿发生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
  (1)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撞伤。
  (3)如透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5)人员撤退到竖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6)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的在独头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三、矿井水害的防治措施 

预防水害的预防措施可以概括为防、排、探、放、疏、截、堵7个字。

防:即井上下防水设施及防水措施;

排:即井下排水设施和排水能力;

探:即井下探水;

放:即对老空区积水、可疑水源采取放水,或超前放出顶板水;

疏:即疏水降压或疏干有害水层;

截:即留设各种防水煤柱隔阻有害水源;

堵:即注浆堵住水口,或加固裂隙带,充填溶洞含水层,加固底板。

四、专家提醒

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尽量了解事故地点及灾害程度,在保证人员安全条件下,迅速组织抢救。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出水点。如无法抢救,应沿着避灾路线,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退到涌水地点的上部水平或地面,而不能进入附近的独头巷道。如果独头上山下部的唯一出口已被淹没无法撤退时,则可在独头工作面躲避,这是因为独头上山附近空气因水位上升逐渐压缩能保持一定空间和空气量。当被水堵在巷道内时,应保持镇静。

  五、案例分析

事故发生时间:1997723950

  事故发生地点:龙潭煤矿(基建井)三采区+42023#煤层西小眼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事故伤亡情况:死亡3人,轻伤2

(一)事故经过

   7月23早班,协三队队干杨××,班长黄××及当班工人8人作业,其中黄××等人上迎头打炮眼。830分安监站余××和队干扬××到迎头检查安全,没有发现透水征兆,当场交待黄××要等放炮后1520分钟才能上迎头作业。910分放炮,930分黄××等4人从外小眼爬向切眼迎头,陈××在距小眼口15米处扒煤。950分陈××听到一声巨响,当即,水和煤便劈头盖脸向他冲来,他滚了几滚被一根木头卡住。事故发生后,在巷道装车的刘××跑出去告诉正在清理巷道的杨××等人,杨××立即跑到三采区车场打电话向井口调度室汇报,并到采一队求救。在井下检查工作的矿领导和管理人员获悉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奋力组织抢救,于1245分将遇难的黄××等3人运出峒口,救援工作基本结束。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无采矿许可证的严××集资小煤窑非法越界侵入三采区下山至+448标高处开采,停产期间没有排水,采空区积水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1、矿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过于听信严×ד不打下山”的一纸承诺,思想麻痹,放松对小煤窑侵入下山开采可能造成积水的警惕性。

  2、作业规程贯彻落实不够。

[煤矿窒息]

一、情况简介:当人进入井下没有通风的上山、下山或独头煤岩巷时、废弃巷道、老窑、采空区,由于严重缺氧,积聚有毒有害气体,就可能发生缺氧中毒窒息事故。

二、对中毒或窒息人员的急救

1、迅速把受难者抬到新鲜风流和周围支架完好安全的地方。在搬运途中,如仍受到有害气体威胁,急救者一定要戴好自救器,对被救人员也要戴好自救器。

2、将中毒者口内的妨碍物除去,并将上衣、腰带解开,脱掉胶鞋。

3、用衣服覆盖在伤员身上保暖。

4、对呼吸困难或停止呼吸者,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当出现心跳停止的现象时,除进行人工呼吸外,还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急救。

5、人工呼吸持续时间以恢复自主性呼吸或到伤员真正死亡为止。

三、矿井中毒窒息防治措施

1、加强通风,保证井下各通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风空气,并将各种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

2、矿井通风系统要完整独立,不得与其它矿井共用。

3、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局部通风机要使用矿用型,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不发生循环风。

4、爆破过程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放炮后必须持续通风半小时以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到安全浓度后人员才可进入爆破地点。

5、长期停风的地点,有毒有害气体积聚,氧气严重不足。恢复这些地点作业时,事先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严格执行。

6、加强测风测气工作,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严格实行瓦斯检查制度。

四、专家提醒

井下发生气体中毒、缺氧窒息事故,在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施救,非常危险,往往造成事故扩大。要设法往事故地点供风,施救人员进入事故地点,在一边检测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一边进入。有自救器、呼吸器时,在新鲜风流处试戴完好后,可2人一组进入事故地点迅速开展抢救。在不具备施救条件时,立即与当地的煤炭管理部门或就近的矿山救护队联系,请求协助救援。

五、案例分析

(一)矿井情况

列入关闭的非法小煤矿,违法启封生产直至事故发生

(二)事故经过

200047上午因电网停电,井下没有正常通风,1200左右,恢复供电通风。1300左右,工人周、苏、周三人入井到24#采煤工作面。到2000左右共出18车煤炭后,下运巷推车工黄某和兰某等了约2小时未见上山切眼的煤溜下来,二人便爬到上山切眼发现周、苏、周三人倒在上山70米处的顺槽盲巷中,黄某前去摸周某身体已冰凉。此时,黄某、兰某也感到头晕,黄某突然倒下,兰某见状大叫,黄某醒来,二人立即爬出,沿溜槽滑至平巷,跑出硐口,叫人来抢救。2400,将3名遇难工人拉出峒口,经医生确认已死亡。

(三)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矿井无完善的通风系统,没有通风安全管理制度;未检测瓦斯,作业人员盲目进入瓦斯积聚区作业。

间接原因:除非法外,技术上、管理上、教育上都不到位。